电梯维保安全协议通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梯维保安全协议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⑴ 工程项目名称:电梯维保甲乙双方安全协议书
⑵ 工程范围:电梯运行、维修保养、大修、调试、技术改造。
⑶ 工程地址:
为确保电梯日常运行、维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北京电梯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一、 乙方的责任
1、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确保施工安全。要持证上岗,必须做到岗位证书与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工程做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发生人身和机械事故。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人身和机械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2、 施工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管理维护确保安全有效。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配备防护工具,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
3、 施工人员不许以任何理由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如因此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施工单位要负全部责任。
4、 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施工过程中因违规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5、 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定期对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 根据国家标准及《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7、 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30分钟内赶到现场。
8、 当发生设备故障及事故时立即通知甲方。
9、 当发生人员被困时15分钟内赶到现场按应急程序进行解救。
二、 乙方应遵守的作业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1)凡是上岗人员必须执证,熟知本工种安全作业规程,严禁酒后操作。
(2)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挂“检修,保养”标牌。
(3)电梯维修作业,只允许开检修速度。
(4)饭上岗人员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5)电梯在保养或维修时禁止载客。
(6)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开门,防止伤人。
2、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1)在轿厢内工作
A、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防止踏空坠落。
B、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外厅门敞开走车,检查操作盘各按钮应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
C、因故厅门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装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坠落。
D、在轿厢内检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底坎以外的免刮伤、撞伤。
(2)在轿厢顶上工作
A、进入轿厢顶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井道,防止踏空坠落。
B、电梯司机配合维修时要听从维修工的统一指挥,确保人员安全。
C、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厅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厅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如确需要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3)在机房内工作
A、在机房内经行维修时,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箱内或轿厢上的人员联系好,将轿厢门、厅门安全关闭,门锁作业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C、机房进行走车时必须与轿箱内的人员联系好,两人操作且断开电源。防止抱闸打开产生溜车,操作抱闸人员应断续工作并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D、接近带电体时,要有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E、检查控制柜各器件时,一定要断电工作。
(4)在底坑工作
A、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开车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派专人看管监护。
B、在检查换速和极限开关时,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位置。
C、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随缆或平衡连兜倒。
3、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冲顶: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放下轿厢。
(2)电梯蹲底:首先断开动力电源,按救援方法将乘客安全放出,如轿厢地坎高于厅门地坎超过60公分,则不允许轿厢内人员外出,采取安全措施将人放出。
(3)电梯不关门:在处理故障时,一定注意有随时走车的可能,此时不准载客,维修人员要注意电梯突然启动,以防伤人。严禁不关门走车,以防他人误入坠落。
(4)电梯不开门: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然后再排除故障,轿厢停于不安全位置,不要开门。
(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机房短接门锁接点开车。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许短时间在专人监护下,但应尽量抓紧时间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线恢复正常。
三、 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保养维修时给予乙方合理的充分时间。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具体实施。
4、主持编制特种设备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常规检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检查和纠正电梯设备运行中的违章行为。
6、管理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和相关技术资料。
7、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8、检查电梯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培训和复查情况。
9、传达贯彻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
10、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_)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____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____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维保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______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__□季__□半年__□年_)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___□支票___□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_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____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____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的___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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