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库房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库房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租人:白山市板石国营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范伟海(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租赁库房协议,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白山市八道江区白山路66号,白山市林业局板石国营林场院内17间库房院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含取暖库3间(面积为94。5平方米,取暖费在租金内)库房门前15米院落乙方使用,原600平方米库房门前10米至15米之间院落乙方作为行车道。
2、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共八年整
3、年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年租金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元)。交纳方式为每年度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付当年库房租金,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元)。
4、库房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主体部分毁坏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5、乙方对从业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人。甲方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以及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造成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6、库房租赁税及土地使用费由甲方承担。
7、甲方提供动力电、照明电,使用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租赁库房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将库房装修改造,但不得对主有危害,有危害时甲方有权阻止。
9、乙方建房110平方米,广告设施等费用乙方投资,乙方自行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10、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装修改建所投资款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可折旧处理给甲方,甲方不需要乙方自行处理。
1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此合同继续履行,受法律保护,不必争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即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1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租赁库房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1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按国家规定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如有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甲方: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
经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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