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

时间:2024-09-05 16:50:58
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安全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方。为确保施工中的人身、设备、电网安全,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自遵守执行,各负其责。

一、甲方安全责任:

1、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02条规定,对乙方的资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审查。

2、组织乙方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使乙方人员明确工程项目内容和工程施工环境。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出重要、危险的施工及以下线路作业及其预防措施(双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4、督促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包括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并监督乙方按措施组织施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编制《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报甲方备案,并督促、检查乙方按批准的《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组织施工。

5、督促乙方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讨论施工措施和“标准卡”,使施工人员明确工作内容、作业工序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工作环境。

6、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施工机具和安全用具全面检查、试验,重点检查起重机具。对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标准进行预防性试验。

7、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凡进行线路、配变检修等野外作业需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处于(靠近)林区的,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告知动火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攀枝花电业局内一二级动火区内动火时,按《攀枝花电业局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办法》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8、在工程施工中,向乙方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宣传作业前安全“三查”的方式方法和作用,并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详实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情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施工各项制度、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情况等方面资料,以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承揽相应的工程

2、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勘察,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

3、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存档备案),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使施工人员能掌握相应的施工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讨论安全施工措施和《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重点告知施工人员危险作业及其预防措施,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掌握作业中应做的安全措施。

4、开工前,对施工机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周期做好试验及记录,保证投入现场使用的安全用具和施工机具全部合格。

5、在工程开工前,对消防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凡进行线路、配变检修等野外作业需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处于(靠近)林区的,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告知动火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攀枝花电业局内一二级动火区内动火时,按《攀枝花电业局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办法》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按工程施工措施和《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组织施工作业,认真开展安全施工分析活动。教育、检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监督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认真开展安全“三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措施、查安全工器具),以“严、细、实”的态度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中不发生人身、设备、质量事故。

7、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汇报整改情况。

8、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对危险的施工作业(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必须按现场实际编制施工“三措”报甲方备案,按“三措”组织作业,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9、工程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报告,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并邀请甲方参加事故调查。

三、责任划分:

在工程施工中,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安全责任中的各项条款,发生事故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认定责任方,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在分析认定责任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呈请攀枝花市安全委员会协调仲裁。

四、其他

经双方协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工程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后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2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北汽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办公楼外墙涂料工程

三. 施工地点:黄骅市开发区

四.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 ……此处隐藏20798个字……___或委托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施工安全协议14

甲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莞惠GZH-9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梧村河特大桥跨京九铁路连续梁护棚

在管内承建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处立交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xx]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 项目名称: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立交工程。

2、 作业内容:靠近铁路钻孔桩基础、墩柱、现浇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京九线谢岗至陈江站间K2280+500

4、 施工计划起止时间: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5、 影响范围:施工地段的线路稳固、侵线,限速、《设备检查登记簿》的填写。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3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惠州车务段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莞惠城际GZH-9标项目经理部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15

甲方:天津市龙兴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华润万家项目部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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